任何犯罪都要使一定的犯罪客体受到侵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2025-06-22 13: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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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不是一回事。
  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 是犯罪肯定会侵害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但是不一定会损害到犯罪对象。
  例如盗窃财物,犯罪分子盗走财物,但没有毁坏它。你不能说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也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