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卖淫嫖娼从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考虑,判处死刑都是不适当的,所以不应当判处死刑。
《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罚的原则是罪罚相当。也就是说,处罚的轻重取决于罪行的严重程度。一般来说,只有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
卖淫嫖娼虽然构成犯罪,但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不至于达到对犯罪者必须判死刑的程度。
因为你全家都还活着!你个缺心眼子!
那你还要问一下为什么有一些男人主张制订法律处罚卖淫嫖娼却自己也经不起娼妓的诱惑而也忍不住嫖了娼?
你为什么不自绝全家呢?我认为这对你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