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我们提前一个月辞的工,到期了,他不发工资给我们,还叫我们等,怎么办?

2025-06-22 16: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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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没签合同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一点,首先,你得根据你的一些工作证件来证明你是那个公司的人,然后照机关仲裁,确立劳动关系,这样才能得到你工作的报酬,
根据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5〕12号)规定,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
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
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证: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你可以试试这样的方法,既没有亲合同,那么你提前辞工对于你来说并不一定构成对公司的财产的损失。若你需要公司支付你所劳动的报酬,那你可以根据上述材料进行。

最后希望你能够解决你的问题,谢谢!

回答2:

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拿上工作牌等可以证明你工作过的东西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