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村里许多村民把一个无恶不作的村民打死。七年后警察就抓了四个人,同时我老公也被涉嫌通缉,两年后派出所教导员带他去投案,并且如实供诉他无辜冤枉的事实。案发现场在离被害人家十多米远的公路上,被害人的弟媳做的笔录却说案发在他家门口(伪证)。而抓的那四个人在省高院的庭审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都被判了十到十五年,高院审问那四个人,四个当时并没有看到我老公参与打人。 可以向省高院 申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