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能否作为收付款依据,如果可以,在哪一部法律里有详细的条款和司法解释

2025-06-23 01:29:3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发票不一定可以作为收付款的依据。普通发票原则上可以作为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不能作为已付款的唯一证据。
参见下列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8号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回答2:

不可以作为收付款依据,一部分情况是付了款才开具发票,还有一部分情况是付款单位收到发票后才付款,因此,发票本身不能作为是否付款的依据。

回答3:

貌似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都是靠法官来认定是否具有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