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需要这几天的工资,你可以和老板谈,你需要上班以换取那几天的工资。2、如果无所谓,那么走就走了。早点晚点没什么。你自己提出离职的,两年了也不会有违约金和失业金给你的。
那就走呗,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打工就这样啊,适合干就做,不适合干就走,老板赶你走那非走不可!毫无商量的余地。当老板的都这样,基本没有善良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