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工作交押金在法律上是不是合法的?

2025-06-23 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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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你所述的那个工作单位收取你的押金其实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除此你还可以到劳动局反映,请求劳动局纠正单位的错误,然后再签订合同。

回答2: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所以在任何地方工作,收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回答3: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用工过程中,如果工作服是必须穿着的,应当视为企业给员工提供的劳动条件之一,而没有理由向员工索取费用,收取员工押金作为工作服费的作法显然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你可以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用工单位退回你的押金,如果用工单位不同意,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