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在一个厂里上班,在春节的时候就辞工了,现在没在那个厂了,辞工的时候老板说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

2025-06-22 0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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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1、没签定合同、无缴纳社保,没签定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基本权利都没有保障。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无故拖延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个人建议;先将自己的一些工作资料、证明,收集好。并口头要求公司务必尽快支付你应得的报酬,不然就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收到工资后,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工厂违规问题。

回答2:

公司都是这鸟样,脱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