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拿着结婚证明,我的户口又不是太原市的

2025-06-23 03: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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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实行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受理法院是你丈夫的居住地或常住地,起诉离婚跟你户口没关系。除非男方找不到才可以用你的常住地所在地法院受理。你应该在太原双塔所在的法院起诉。
结婚证明你拿上自己身份证去补办一个好了。
男方不同意离婚,可能你的案子需要很久才能离,我的经验告诉你,可能需要三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