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废品回收理所当然就是参差不齐的,每个印刷企业用的纸都不同,造纸厂有自己的验收标准,不达标的话也不会收购的,如果你说的是这家企业有制造假废纸的技术,我相信他会转型生产高档纸张会更赚钱,买卖是你情我愿的,造纸厂都愿意花钱收购的话应该没有那部门会接受你的举报的,应该是你想多。
【 卖废品就上废品之家,您的问题我来回答 】
回收公司,收购站等是归工商局和商务局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以上是相关条款,但是一般纸厂收购废纸时会标注收购和惩罚的标准,对于人为掺假加重这种违规行为一是会拒收,二是会重扣重罚。至于您提到的回购公司这种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您可以向以上相关部门反映一下,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