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如何继承房产

2025-06-22 20:02:0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 你父母离婚后共同在你爷爷的院子里盖的房子,严格来说不完全算是你父母的房子,你父母拥有的只是房子的房屋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还在你爷爷的手上。因此因动迁得到的补偿房子的真实产权分为两部份:房子的产权和永久居住权。那么按你爷爷拥有动迁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来算,他应该拥有补偿房子的50%产权,你母亲在建动迁房子出了大部份钱,她应拥有补偿房子的35%产权(这个不太准确,要按当时建房的总额百分比来算),你父亲在建动迁房子出了小部分钱,他应拥有补偿房子的15%产权(这个不太准确,要按当时建房的总额百分比来算)。还有就是永久居住权,除去了你爷爷、父、母他们是产权人拥有不可否定的永久居住权外,在原动迁房子上挂靠户口的所有人,都将拥有补偿房子的永久居住权。那么如果任何人想要独自取得补偿房子的全部产权的话,就必须对其他人作出相应的补偿才可以。

  2. 你提到的继承问题,在你爷爷及父母这些产权人还在世的情况下,就不可能产生什么继承问题,因为继承只产生在人去世后,是你把问题复杂化了。

  3. 有关遗产继承问题:因为房子的产权人实际是三方。因此有关三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下:

    爷爷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合法配偶(奶奶,如果还在世的话)、他的所有儿女、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共同继承。

    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合法配偶(现任妻子)、他的所有儿女(前妻儿女及现妻儿女)、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

    母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母亲和父亲离婚后没有再婚的话,这一项不存在,她的儿女、她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共同继承。

基于上面的原因,你提到的继承问题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因为继承权只产生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而不受什么:长子、再婚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它是独立于被继承人亡故后,他的所有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合未能继承权上的。

回答2:

你好,你说的继承是继承谁的遗产?是爷爷的遗产?还是父亲的遗产?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提供参考如下:
1、你父母离婚后在爷爷的院子共同出资盖房时,若你爷爷已经去世,则院子属于爷爷的遗产,你父亲继承了爷爷院子,院子是父亲继承所得财产;

2、在爷爷院子盖房时父母已经离婚,故该房不属于你父母婚姻共同财产,但母亲所出的资金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因此该房应为父亲与你们姐弟三人的共同财产。

3、你父母是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规定你父亲必须承担你姐弟两人的生活费至你们满18周岁,但你父亲一直没有以现金方式支付你们姐弟的抚养费,你姐弟两人有追索父亲拖欠抚养费的权利。

4、你父亲与继母结婚是在老房子盖好之后,因此老房子不属于你父亲与继母婚姻共同财产

5、老房子动迁费,应是分开计算:院子土地面积补偿,房子面积补偿;院子面积补偿款属于父亲个人财产,房子面积补偿属于父亲与你们姐弟三人共同财产;

6、你父亲与继母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他俩婚姻共同财产,父亲与继母各占一半产权;你们姐弟两对该房有法定继承权;

7、你父亲去世时,属于父亲个人财产份额的部分成为遗产,若没有遗嘱,则你父亲的遗产则按《继承法》规定的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共同继承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继母、父亲的三个孩子(你们姐弟与继母生的妹妹),你父亲的遗产应是在清交你们姐弟两人抚养费余额后再由全部继承人共同分配。

回答3:

要那么多房子,你住的过来吗,小孩子勤劳一点,不要好逸恶劳,自己有地方住就行了,都是一家人呢,为何要争个你输我赢呢,难道你们就老死不相往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