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考上某县在编教师,试用期一年,2011年同改县教育局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也就是到201

2025-06-23 05: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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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事项,教育局要求支付是没有道理的。对于所谓的罚款,教育局是否有该罚款权利,如果没有,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