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可以更改的,就算公证了也一样。只要去进行第二次遗嘱公证,第一份自动失效,如果第二份不公证就是第一份有效。你可以 看看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所以要想撤销第一份公证遗嘱,只能做第二份公证遗嘱,这样第一份遗嘱就会自动失效,但是如果不去做公证,那别的遗嘱无法与公证遗嘱抗衡,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