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 我是反方 辩题是手写书信重于电脑书信 正方是电脑书信重于手写书信 求

2025-06-23 03:15: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冰冷的键盘代替了有温度的手指,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和耐心在纸上浪费时间,却情愿自己24小时受手机的支配。当人们正渐渐习惯了现代化生活带来的便利时,却浑然不觉心灵的叶片已日渐枯黄与凋零。那些存在手机里的朋友正一天天地疏离,终有一天失去联系,直至走出彼此的记忆,让你留下情感的缺口。

当手写书信带着一种体温,一缕墨香,千里跋涉时,手机短信却如同烟花女子,在刚刚发给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发给了另一个人。在高速旋转的城市里,我们是否真的不再有时间去鱼雁传情?

如今,一个人一天收到上百条手机短信不是奇迹;如果一个人每天能收到一封手写的书信,那才真的是奇迹。曾几何时,与朋友道别,泪眼汪汪地叮嘱:一定要常常写信啊。如今路边街角,挥手分别的人嘴里高喊着的是“电话联系”。信息交流的便捷反而让人们变得越来越懒惰,情感变得越来越贫乏。

电子邮件掩饰了手写字的丑陋,随时可以格式化的优势还可以避免落下口实。更主要的是,再也没有了“云中谁寄锦书来”的等待的烦恼,也没有了“行人临发又开封”的复恐说不尽的担忧。家书再也不能抵万金,“独下千行泪,开君万里书”的美好感觉早已经荡然无存了。

怀念那些在寂寞的窗下静静写信的日子,每一份湿润的心情,每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都细细地写进信里,写进如复一日的光阴里。

怀念那些在如水的夜里默默读信的日子,许多的趣味,许多的愿望,许多的悲欢离合,都渗透在薄薄的信纸里。那是有温度的信纸,那是有温度的心情,那是多年后仍然可以嗅到昔日气息的不败的花朵。

想起第一次喜欢的人,相貌已渐渐模糊,唯有那清秀飘逸的字体在记忆中还闪着温暖的光。如今回忆起来,初恋的感觉也大约只是喜欢那一手好字罢了。无论如何,手写时代还是在记忆中烙下了永不能磨灭的印记,以至于看见字写得一塌糊涂的人无论其外表长得如何漂亮帅气,总对人家没有好印象。这也是一种无法改变的定势吧?也因为如此,虽很久不曾写信了,但每逢新年总要固执地给朋友寄去手写的贺卡,希望他们能感受到我手心里传递的温暖。

回答2:

太多了,手写书信,增加我们的写字能力,锻炼我们的汉字拼写能力,电脑一敲就出来,久而久之让写的时候想不起来;电脑书信千篇一律,全是转发啊,定时啊,我们之间友谊、亲情在慢慢淡化;

回答3:

手写能寄托情感。电脑注重速度你的论最好能有一种对于一些传统习惯的呼唤。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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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想看看反方怎么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