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租如何把明代读书人逼进寺院?

2025-06-22 20: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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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编的笑话集《解愠编》中有一则“因梦致争”,一个穷书生做梦捡到三百两银子,醒来后对妻子说:我要是真的有三百两,就用一百两买房子,再用一百两买两个小妾……话没说完就惹得妻子大吵一通。明代人要是中彩票,首先想到的也是买房。《古今说海杂纂》里有一则“过不得”,列举生活中的种种不堪:“赁屋欠房钱,谒上官被虱嘬,暑月酣睡被蝇扰,狭巷骑马逢车子,夫妻反目,上司不喜,临渡无船。”欠房租被列为各种尴尬事中的第一位。可见在明代买房、租房都不那么容易。住在衣冠辐凑的京城,当然更是不易了。

虽然居大不易,但量力而行,也能住得下去。首先,群租是合法的,并有政府管理:“一保甲内多有佃房,一门出入,内住多家,或一人赁房,数人同住,及填牌止用一人出名……今后保正、副甲长各查佃房内丁口生理,另立一牌,总甲带同至城,验发为首一名悬挂,本城另造佃房一册者。”(《南京都察院志》)官员们倒也实事求是,没有用一句“群租是非法的”,就将租户一赶了结,或出了事儿不管。加强管理的方法是登记造册,选出宿舍长,同时与房东、居委会主任约定责任,既防止平日事故,万一有事,也有人可以问责。

下层的军士与官吏,一般有员工宿舍。据《南京都察院志》,军队里本有营房安住士兵,但因居民争占,弄得混乱,新来的士兵没地儿住。于是嘉靖二十六年后,规定新军五年一分房,用货币解决,自行购房。

万历三十四年,礼部给各下属单位买房,作为职工宿舍:堂官住宅两所,花费八百两,一座三进四十七间,在龙骧胡同;一座三进三十三间,在双塔寺胡同。仪司住宅一所,花费三百九十两,三进三十间,在李阁老胡同。祠司住宅一所,花费二百八十两,四进二十间,在长安街南。膳司住宅一所,花费三百两,四进二十八间,在长安街南。司厅住宅一所,花费三百五十两,四进二十一间,在龙骧胡同北(明俞汝楫编《礼部志稿》,卷一百)。“李阁老胡同”因李东阳赐宅所在得名,在府右街南(现名力学胡同),另几条胡同,也都在左近,同属“单牌楼东北”一带(据明张爵《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几所宅子地理位置绝佳,离宫城近,上班方便。

作为读书人,在古代社会却有个意外收获,寺院作为他们的“青年旅舍”,界面友好,用户体验极佳,完全可以作为高房租的“软着陆”备用。罗洪先每天带一小袋米到寺院讲学,托寺僧代为蒸饭(明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三),一讲儒学,一念佛经,相安无事。听候处分的官员,俸禄被停,生活无着,可以在城西的寺院小住半年(董应举《崇相集》卷十一《与于太常书》)。躲避官场炎热,也可以先在城西寺中暂遁半月,还能天天收好友的城中来信:“坐萧寺,每手读大集一过,如映对秋月下,嗔痴尽壑。”(黄汝亨《寓林集》卷二十五“与袁中郎”)

文人爱游古寺是个传统,禅房幽深,可以与高僧禅锋机语,品茗对弈;偶尔还可以看看前代壁画,名人手迹,逍遥半天一日,都是常有的事。但把寺院当自己家,还是明代人爱干的事,可能也是房价逼的。寺院因为要防侵吞无度的“乡绅”恶邻,也因为募缘疏之类,往往要借助文士的斡旋与手笔。不管是功名未中,还是为官不达,对于寺院来说,利害交关不大,他们投的就是绩优、潜力。读书人与寺院,倒也算在资本面前,抱团了一回,为彼此留了点栖身之所。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