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了补办了又丟失的找回来了还可以用吗

2025-06-22 18:05: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用:只要还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其他人不能冒用:
  1,但是不建议当事人用旧的身份证件,新的身份证件与旧的,在内容上完全一致,没有必要用旧的身份证,建议妥善保管或者上交到当地的派出所;
  2,现在二代身份证有遗失后被盗用的情况发生,因为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丢失后无法办理注销,即使在重新补办后原身份证在一些查不到丢失信息场所可以进行使用;
  3,随着公安部门新的管理制度出台,今后被盗用的可能性很小,《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中提出提供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4,公安机关要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维护和信息更新,通过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5,其他人捡到当事人的遗失的身份证,是不可以冒用的,否则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办理回执单”等证明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事实,并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冒用他人身份,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身份证丢了然后去挂失补办后现在又找到了,按照规定原身份证是失效的,不能使用的,但实际中原身份证在很多地方还是可以使用的,原证件依然有法律效力,并且还能正常使用。 我国身份证技术还有待发展,因为不能够远程操作让旧身份证内置芯片失效...

回答3:

虽然两个身份证政府都认可,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身份证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故建议保留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身份证,取消另一个,以避免给自己造成无谓的麻烦。

回答4:

  按规定旧证未丢失的在领取新身份证时必须要交回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只要原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就可以继续使用。
  因为目前身份证无法注销,只有公安局内部系统可以查到二代身份证是否已被挂失,但银行、运营商等用证单位,在扫描身份证时看不到挂失信息。由于已被挂失的被盗身份证无法注销(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大量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身份证每人一个,拥有量非常庞大,把原卡作废掉,需要公安系统花更高的成本去核实,远远超出补办身份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