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除了天府新区以外
外地户籍可以在成都高新区申请买房,需要当事人在高新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成府发〔2016〕45号)规定:
四、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