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只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或职工提取的款项在业务办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提取人的个人储蓄账户或单位结算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划入职工提供的个人储蓄账户的付款方式。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其单位结算账户转付。
(一)划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中直分中心在业务确认后,将个人提取额划入职工提供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职工提取前应按照中直分中心要求,提供本人在中直分中心签约银行的活期储蓄账号及联系电话,并保证储蓄账户信息与中直分中心系统内信息相一致。
(二)通过单位结算账户转付
遇有特殊情况提取人无法提供个人储蓄账户时,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及行号等信息),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若职工本人无法签名的,单位应在申请中说明原因,必要时应由职工亲属签字认可),中直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并由单位转付给职工
本人。
公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果是非本地户口,社保已经申请异地转移,但是还没有被异地接收;或社保没有转移,但已停缴,则要3个月到账。
公积金提款是打到银行卡里的,你凭银行卡就可以取了。
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账户和你的银行卡账户是同一银行,当天就能到账了。
如果不是同一银行,大约2-3天。